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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2007-3-2 16:50:37 来源:江苏招生网 【字体:小 大】

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

1.报考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统一招生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2005级)、三年级(2004级)的在籍学生。

2.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报名时间与程序

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28日,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程序如下:

(1) 考生申请

考生向推荐高校申报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其中两张由考生推荐高校分别贴在报名表上,一张用于制作考生准考证。

(2)报名资格审查

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推荐高校还须对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是否符合招生计划中招生高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把关。

(3) 报名信息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二年级(2005级)“专转本”考生报名表》(见附件一)或《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三年级(2004级)“专转本”考生报名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中除“何时何地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各学期专业基础课成绩”、“院校推荐意见”和“负责人签字”几栏由推荐高校填写外,其他栏目均由报考考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省教育考试院,一份由考生推荐高校留存。

考生推荐高校将报考考生的报名信息录入微机后,打印该生的报考信息核对表,由考生本人与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名信息上报形式和时间
    考生推荐高校将本校报名信息按数据库格式(见附件三)汇总编成名册(格式见附件四),并按二年级、三年级分别上报。
    报名名册、数据库光盘以及“专转本”考生报名表于3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补报。

(5)缴纳报名考试费

按照2002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要求,考生报名时须向推荐高校缴纳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二、计划公布及志愿填报

符合“专转本”报考条件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报考者须按确定的考生类别及有关要求进行志愿的填报。

今年我省“专转本”的录取按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报考“专转本”的考生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可填报A、B、C三所平行院校和一个服从其他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选择两个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生填报高校及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招生计划中招生高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否则高校可以不予录取,考生不按要求填报志愿而引发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中英语类、日语类专业的考生只能分别报考本科的英语类、日语类的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文科类、艺术类、理工科类的相关专业。

各推荐高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考生志愿填报后一经上报汇总,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2007年普通高校 “专转本”选拔工作,仍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选拔办法。

2.考试科目

文科类、英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日语)、计算机基础。

日语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日语、计算机基础。

理工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3.命题、考试要求和题型

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确定的考试要求和题型组织专家进行命题。

各科目考试要求和题型如下:

英语科目分别为英语专业、非英语类专业高校专科二年级水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使用同一张试卷,但应根据要求选达不同的题目。英语专业难度高于非英语类专业难度。

日语科目为高校专科二年级水准。

日语、英语科目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非选择题,满分150分。

高等数学科目为高校专科数学二年级水准。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证明题、综合题,满分150分。

大学语文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作文。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阅读理解、作文,满分150分。
    计算机基础科目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满分100分。

4.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全省考试时间为2007年4月28日,具体安排如下:
9:00——11:00  英语(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报名人数分布情况在相关高校设置考点。

5.评卷、通知分数、划线办法

“专转本”考生的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

5月17日由推荐院校负责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须由考生本人在5月18日前向推荐高校提出查询成绩的书面申请,由考生推荐高校于5月19日将查询成绩的考生名单传真至我院高招处普高科(格式见附件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结果由推荐高校答复申请人。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高校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各报考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新生录取实行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1.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21—24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多余考生的电子档案。对符合选择性招生条件的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第二阶段5月25—28日,调剂录取。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时    间            事    项
 
5月21日15:00前          投档
 
5月21日15:00-5月23日10:00    院校阅档
 
5月23日15:00前                  退清不录取考生
 
5月24日15:00前                  选择性招生录取结束
 
5月25日17:00前                  投放填报“服从其他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5月25日17:00-5月26日17:00       院校阅档
 
5月26日17:00前                  各校退清“服从其他院校志愿”不录取考生
 
5月27-28日15:00前               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工作结束
 
2.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按照“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专转本”录取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投档。由高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

4. 调剂录取

对于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未被录取的分数线上填报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考生报考类别进行调剂录取。

5.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高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高校,由推荐高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五、违规处理

各高校应加强对“专转本”选拔工作的宣传、组织、领导和监督。对在“专转本”选拔工作各环节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我院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条)有关条款进行严肃查处。

六、其他

请各院校于4月10日前将报名考试费汇送省教育考试院。汇款时请注明汇款内容、收款单位及地址。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帐号:033121005040000826

开户行:南京市农行云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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